一、什么是强制平仓?
强制平仓是指期货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平仓投资者头寸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
强制清算不仅是期货公司控制自身风险的权利,也是防止市场风险进一步扩大的义务。
二、期货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会强平?
1、投资者账户风险率大于100%,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或自行减仓,将风险率降至100%以下。
2、持仓量超过其限仓规定的。期货公司有权强制平衡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持仓超限。
3、临近交割月,未按交易所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的。
4、因违规被交易所强行平仓触发。
5、应当按照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强制平仓。
6、其他应当强平的。
三、如何向投资者发出强平通知
期货公司除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为主要通知方式外,还可以根据投资者留存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通知方式,与查询系统通知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例如:电话、短信、传真、邮寄、电子邮件、交易系统信息。
特别提醒:投资者变更联系方式后,请及时通知期货公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如何划分强平责任?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一责任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增加保证金或者平仓。投资者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增加保证金或者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强制平仓投资者的合同,强制平仓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强制平仓的责任划分:
1、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资者交易保证金不足,未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增加保证金的,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处理;协议不明确的,期货公司有权强制平仓未平仓的期货合约,由投资者承担。
2、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因投资者违反规定或者其他违反规定必须强制平仓的,由投资者承担强制平仓造成的损失。
3、第三十八条规定,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交易保证金不足,符合强制平仓条件后,应当自行平仓而不平仓造成的扩大损失,由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自行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第四十条期货交易所未按照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或者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强制平仓条件、时间、方式强制平仓,造成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损失的,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